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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改革开放前的高收入群体是哪些人?他们能挣到多少钱?
发布日期:2024-07-22 02:27    点击次数:199

(一)

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人民群众的收入普遍不高。那个时代,一个人的月工资要是有五六十元,基本上就得算是中产了。月薪如果超过八十元,那就是妥妥的高收入。这还是城市人口,如果是农民,收入就更低了。

那时候每月五六十块钱养活一大家子人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大家衣食住行的水平都非常低,单单就吃这方面来说,多数人顿顿吃细粮都是一种奢望。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即便是在生活水平普遍偏低的五六十年代,我国也有一小批人是可以拿到相当于普通人十倍,乃至上百倍的收入,而且他们的收入还是合法的。

那么,是什么人可以拿到这样高的收入呢?他们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在那个时代,应该是以下这几种人能够获得超高的收入:(1)国家高级领导干部。(2)拿定息的原工商业资本家。(3)专家、学者,高级知识分子,著名医生等。(4)文艺界少数演员、作家。(5)民国时期过来的技术工人。

另外还有一种人,那就是冒着坐牢杀头风险干黑市,搞地下经济的商贩。他们的收入在当时是不合法的,随时都有一夜覆灭的风险。不过,他们的收入也确实可观。

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几个高收入群体的具体收入情况。这其中关于国家领导人的情况就不谈了,咱们从拿定息的工商业资本家开始谈起。

(二)

1949年以后,国家逐步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到1956年,工商业改造宣布胜利完成,此后,中国就再也没有私营企业了。

原有的私营企业改造成公私合营企业后,政府就规定,按照原来企业资产中资本家所占股份的多少,每年发给利息。年息一律五厘,固定不变,所以称为“定息”。定息的发放年限一开始规定是七年,后来又加了三年,也就是说资本家可以领取十年的定息收入。

当时,全国有71万可以拿定息的工商业者。不过,绝大多数人拿到的定息数额都微不足道。71万人里面至少有70万人每月平均定息收入是低于100元的。

而平均每月定息收入超过五百元,乃至上千元的,那实在是凤毛麟角,整个国家也就是那么几百个人而已。

比如,民国时期著名的实业家吴哲生。他在二十年代就与其他人合伙在上海创建了著名的大中华橡胶厂,创立了“回力球鞋”、“双钱轮胎”这两个著名的品牌。1956年大中华橡胶厂完成改造,吴哲生每年可以获得定息4.7万元。

还有著名作家程乃珊的祖父程慕灏。他在上海有一幢花园公寓大楼,公私合营后,他每年可以拿到3.2万元的定息。

定息最高的还得数荣氏家族。荣氏家族的产业最多,得到的定息也最多。八十年代初,荣毅仁重新出山创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因为公司的启动资金不足,所以荣毅仁将荣氏家族多年来积攒的定息全部投入了进去,数额高达1000万元。

另外,政府还给改造后的资本家普遍安排了工作。因为定息只能领十年嘛,十年之后,如果没有工作,资本家们岂不是就没有收入了。

绝大多数资本家被安排的工作其实都和普通人一样,薪水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别。但是也有少数资本家地位较高,被安排了很高的职务,拿到了远超一般人的薪水;或者有的人职务并不高,但是薪水却高出别人一大截。

比如,上海建华毛纺织厂原来的老板王介元,在公私合营改造后,继续担任厂长,月薪高达1676元。

还有江苏常州著名实业家,大成纺织厂老板刘国钧在公私合营后,担任了江苏省副省长,月薪一千元,另外还有二百元的车马费。

上海万里造漆厂的原股东张志坚,在厂里只是担任一般的职员,但是工资高达538元。

上海九华制袜厂的邱显章,在厂里收发室看大门,但是工资高达374元。

这些拿高额定息收入的原工商业资本家显然就是那个年代收入最高的群体之一了。在那个年代里,他们依然过着远远高于普通人的优渥生活。他们普遍都住着花园洋房,家里往往还雇用着好几个仆人,有的人还有私家汽车。不过,这个群体的规模实在是太小了一点。人数非常少,全国也只有几百人。

(三)

当时的一些高级知识分子,著名的专家学者,以及一部分资深的医生,在当时也是可以拿高薪的。

当时,一级教授以及研究员的月工资是345元。如果出版了学术专著,另外还有稿酬。像今天一样,当时也有课题费。专家学者要主持研究什么项目,国家是会拨给课题费,为学者们提供补助的。因此,高级知识分子的收入也很可观。

医生这个群体是比较特殊的。在民国时期有一些知名的医生,他们的收入非常高。到了1949年以后,国家给医生们制定的工资标准是远远低于那些知名医生在民国时期的收入的。

这种情况怎么办呢?于是,就出现了“保留工资”这个概念。

所谓“保留工资”就是将医生在民国时期的工资收入保留一部分,再加上解放后新制定的标准工资,然后再发给医生。

因此,一些从解放前过来的著名医生收入也都很高。当时按照规定最高级别的医生月薪也不过就是330元,但是一些过去的老医生加上保留工资之后,月薪都超过了600元。

(四)

文艺界的少数知名作家,以及一些著名演员,收入也是非常高的。

京剧大师梅兰芳月工资2500元。后来,他多次主动要求降薪,这才减少到了2100元。

梅兰芳工资虽然超高,但是他挣的钱也是多啊。1951年,他到哈尔滨来演出,每张戏票高达50元。这可是那个年代的50元啊!而且,这样超高价格的戏票你还抢不到呢。

国家之所以给梅兰芳这样的著名演员制定这么高的工资,主要就是因为解放前他的收入实在是太高了,解放后也不好让人家收入下降太多,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超高工资。

另外,京剧大师周信芳月工资2000元。后来,他入了党,每月主动缴纳党费240元,这样,他的月工资就变成了1760元。

荀慧生月工资1800元,马连良月工资1700元,谭富英月工资1500元,张君秋月工资1450元,裘盛戎月工资1400元,言慧珠月工资1100元,李少春月工资1000元,厉慧良月工资950元,关肃霜月工资800元。这些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的工资收入在当时可谓是遥遥领先了。

知名作家的收入也很高。

文革前,作家都是有稿酬的。如果是写小说,稿酬并不高。当时规定不知名的青年作家稿酬为每千字6—8元,知名作家每千字10—15元。这就意味着你如果发表一部10万字的小说,也就能拿到一千元左右的稿酬。

但是,如果你的作品被改编为戏剧或是电影演出了,那么你的收入就要大大增加了。

按照规定:长故事片的剧本稿酬为2000—6000元,短故事片的稿酬为1000—3000元。戏剧或者戏曲的剧本也有上千元的稿酬。

六十年代,哈尔滨话剧院有个编剧叫丛深,他写了个剧本,叫做《千万不要忘记》,当年轰动一时。北京电影制片厂把这个话剧改成了电影,这样一来,丛深连话剧剧本再加上电影剧本,获得的稿酬就有7000元了。后来,由于这个剧本太轰动,各地的各种剧团都纷纷拿去改编,每个剧团都要付给丛深一笔稿酬。结果,丛深的稿费总收入达到了四万多元。

(五)

民国时期的技术工人到了解放后也成为了高收入群体。

这里可要捎带说一句,民国时期的工人可不是都像《包身工》,或者什么《三条石血泪史》里面描写的那样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像“包身工”那样的事确实存在,但并不是普遍现象,不是所有的工人都过那种日子。

有些企业,工人的福利待遇是非常好的。比如著名实业家刘国钧创办的江苏常州大成纺织厂,建有工人的食堂、宿舍、保健站,以及幼儿园和子弟学校。厂里还为结婚的青年工人举办集体婚礼,甚至工人去世了,墓地都由厂里给解决。

还有著名实业家范旭东创办的天津永利碱厂,不仅有食堂宿舍等福利设施,还建立了职工医院,本厂职工以及家属都可以免费看病。永利碱厂还是中国最早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工厂,工人在企业里工作到退休,还可以领取退休金。

在这样的工厂里工作的工人,薪水也都比较高,特别是一些技术工人,每月收入非常可观,相当于解放后的几百元。而解放后,工厂实行八级工资制,级别最高的八级工,月工资也才108元,比起解放前的收入差得太多了。

因此,对于从民国时期过来的技术工人,那就只能实行保留工资制度了,所以,在五六十年代,很多老工人的工资都非常高,挣一二百元的很普遍,个别的老工人,甚至会高达五六百元。

比如天津永利碱厂的老工人沈华人,他已经达到工程师级别了,是全厂的技术权威。他的工资标准是144元,加上保留工资达到了228元。后来,他到六十岁退休了,但是厂子离不开他,所以就又给他增加了30%的补助费,每次厂里有问题需要解决,就派小汽车把他接来。

这些社会上的高收入者,自然生活水平就要比其他普通人要高出不少。当普通人缺油少盐,特别是“三年困难时期”那样艰难的岁月里,高收入者依然能够吃香喝辣,这就免不了遭到嫉妒,甚至是仇恨。

高收入者吃的好,穿的好,有的家里还有佣人。有的高收入者还养猫养狗养鱼养花,还有的人给自己盖房子。这在文革时期,都成为了他们的“罪状”。

文革时期,高收入者普遍都受到了冲击,甚至是迫害,很多人被抄家,被抢掠,家里的房子也被人霸占。直到改革开放后,他们才普遍被平反昭雪,并且得到了相应的补偿。

(七)

在计划经济时代,自始至终都存在着地下经济。在改革开放前,也有一部分合法的个体户,当然他们的收入是不高的,并不比工人、干部强到哪里去。但是,还有很多非法的商贩,从事各种倒买倒卖活动,甚至出现了地下工厂,地下施工队,地下交易市场。他们的收入可就难以预料了。

1962年,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曾经报告称:据估计,全国从事非法经济的人数高达200万。

在这200万人里,大多数都是一些小商小贩,倒卖一些农产品,或者是各种票证什么的,挣的都是辛苦钱,而且还要冒着极大的风险。他们的收入其实也不算高,一般的也就是给自己和家人们混碗饭吃罢了。

但是,这其中也有极少数人或是由于机缘凑巧,或是个人才华出众,结果把生意做大了。

比如,著名的“傻子瓜子”的创始人年广久。他靠着卖瓜子这种不起眼的小生意起家,越做越大,在七十年代就已经拥有了百万财产!钱多了他也不敢存进银行,只能藏在家里,时常还要拿出来在院子里晒一晒,免得受潮发霉。

武汉有个人倒卖木材,三个月获利一万元。天津也有个“投机倒把分子”,靠着卖鸡蛋起家,一年营业额高达70万元。

还有的人干脆开起了地下工厂。重庆有一对夫妻搞缝纫厂,雇工竟然高达140人。

浙江平阳县有四个人合伙搞地下施工队,到湖北承包工程,雇工500多人,工程金额超过了一千万。

浙江的温州、义乌这些今天以经商闻名天下的地方,在改革开放前,地下自由市场几乎从未断绝过。即便是文革时期,到了赶集的日子,也会有很多人聚集在一起偷偷交易。

到了文革末期,有些地方的地下经济几乎已经失控。当时上海粮食供应较为充足,所以很多人把上海的粮食倒卖到外地去获利。上海有关方面设卡拦阻也不起作用。据估计,在1976年,上海每天被倒卖出去的粮食平均就有10万斤左右。

这些搞地下经济的人当然都是冒着很大风险的。想当年,那可是有“投机倒把罪”的,这些商贩一旦被抓住,轻则罚款没收,重则判刑入狱。赶上个什么“严打”之类的行动,还有掉脑袋的可能。

不过,由于有利可图,还是有很多的人趋之若鹜,这地下经济根本就消灭不了。

(八)

以上给大家简要介绍了一下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年代里的各种高收入者的实际情况。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当年的高收入者和今天其实也没太大区别,都是大老板、大明星、专家学者、医生、公务员、技术工人最吃香。

之所以会这样,那是因为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特别是经济规律在起作用。不管政治风云如何变幻,不管社会怎样的变化,以上的那些人几乎永远都是会站在宝塔尖上的。

因此,对于普通人,特别是年轻人来说,该朝着哪个方向来努力,这应该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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